以紅葉隊為題材 教廳准拍攝電影:但須先將劇本送審查 昨邀集體育界人士開會決定(聯合報)

1968-06-20(本報霧峰十九日電)

台灣省教育廳今天邀約體育界人士開會決定,如果影劇界人士有意拍攝台東紅葉棒球隊奮鬥成名經過的教育影片,只要不影響該隊業餘資格,教育廳可准予拍攝,但在拍攝之前,應先將劇本送請教育行政機關審查。教育廳有關人士解釋說:所謂不影響紅葉隊的業餘資格是指該隊不得與影片商人訂約,亦不得接受報酬,但是事後影片商人致送獎學金或設置禮育基金,則不視為報酬。今天的會議並且決定,為了提倡體育風氣,將先洽請省新聞處攝製十分鐘的新聞片,另外並擬訂計劃,攝製二千公尺的彩色紀錄片。教育廳官員說:以後各級學校類似教育性活動,需拍攝電影者,應比照上述規定辦理。這項會議今天在台中教師會館舉行,體育界人士林鴻坦、周鶴鳴、台東縣教育科長詹耀東、紅葉國校校長胡學禮等參加,會議由教育廳第五科科長何讓主持。【本報霧峰十九日電】省教育廳長潘振球並指示台東紅葉國校校長胡學禮兩點:一、把紅葉國校棒球隊艱苦奮鬥的情形拍成電影,廣為宣揚,是一件好事,但如參加拍攝商業性電影,影響業餘資格,應予禁正。二、如該校已與電影公司訂定拍攝電影合約,應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