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02-29(台北訊)
全國棒協昨天決定讓投手塗鴻欽代表台電隊,參加明天起舉行的中正杯成棒賽。棒協表示,塗鴻欽在中正杯報名時,名字同時出現在味全賜跑力隊及台電隊,領隊會議中發現塗鴻欽違反球員登記管理辦法及中正杯競賽規程,因此決議兩支球隊在未澄清塗鴻欽隊籍所屬前,暫停該員參加中正杯資格。台電隊前天向棒協申訴,認為塗鴻欽在文化大學上學期不及格科目達三分之二,已遭退學,而塗鴻欽在一月廿五日已到台電任職,且簽具個人隊籍同意書給台電,並未簽具類似同意書給他隊,因此應具台電員工及球員身份,應該可以代表台電隊參加中正杯。棒協依台電隊申訴,一方面確定塗鴻欽隊籍應屬台電隊,同時基於愛護球員,不使人才遺漏立場,同意塗鴻欽代表台電參加中正杯。棒協已將此一決定,於昨天分函通知參加中正杯的各球隊。塗鴻欽事件在國內甲組成棒隊間掀起大波,棒界人士分析事件始末,將因素歸咎於球員登記管理辦法不周全。管理辦法中,球員在每年一月一日至卅一日,只要簽具個人隊籍同意書,即可歸屬那一隊,意味著全國甲組成棒球員在這段時間內均是「自由球員」,各隊對球員均無約束力;中正杯領隊會議決定處分塗鴻欽禁賽,就是想另謀方法彌補管理辦法的漏洞,以免類似情形發生在己隊身上,造成管理上的困擾。管理辦法的條文雖有漏洞,但棒協依條文行事並無不妥,但對條文解釋卻有錯誤。當領隊會議發現塗鴻欽違反球員登記管理辦法及中正杯競賽規程時,全國棒協競訓組答覆味全賜跑力隊教練譚信民時,指出塗鴻欽隊籍仍屬味全賜跑力隊,所以味全賜跑力隊才尊重決議刪除塗鴻欽名單,而競訓組當時又指示台電隊放棄塗鴻欽代表資格,在翌日補送遞補名單,顯然競訓組對條文解釋錯誤,現在只是由錯改正而已。全國棒協總幹事楊柏森昨天打電話向味全賜跑力隊領隊張季雄解釋說,風波主要是因台電隊未按管理辦法提出轉隊申請,而棒協站在求才若渴的立場,才准許塗鴻欽代表台電隊參加中正杯。這件事可能還有後遺症。首先,由於各隊在中正杯領隊會議中,已決議給予塗鴻欽處分,但棒協又准他打中正杯,部份領隊認為棒協不尊重領隊會議,有待棒協向各隊領隊取得諒解。其次,這個事件已暴露球員登記管理辦法上的缺失,及現行辦法上規定的登記時限無法和建教合作的學校球隊配合,應立即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