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6(高明輝/工(台中市〉)
看到一名國小棒球教練以掌摑方式體罰球員,心情頗受影響,旋即又看到該教練被地方教育局解除職務,心情同感震撼。我個人並不反對體罰,然而,以手摑臉則另當別論,摑臉無論力道大小,比施罰於身體其他部位,都更像是一種輕蔑與汙辱;更別提摑臉的力道若控制不當,是很容易造成永久性傷害的。讓我不解的是,棒球只是一種興趣嘛,何來「恨鐵不成鋼」呢?且據聞該教練向以嚴厲著稱,以往也有家長反映訓練方式過於嚴苛,我想瞭解的是,該教練所任職的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難道沒有督導不周的責任嘛?今天只解除教練一個人的職務,是否有點「棄車保帥」的味道呢?所有的不對、不妥、不恰當都在一起事件中同時發生在校園裡,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