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畫通過 台北巨蛋準備動工:文化體育園區 將與松山菸場古蹟共構 97年啟用(聯合報)

2003-07-23(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歷經三任台北市長、十餘年規劃的台北巨蛋,終於踏入準備動工階段,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昨天通過主要計畫案後,將在明年九月,於公賣局松山菸廠興建大型室內體育館,並連結周邊古蹟商街成為「巨蛋與古蹟」並存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預計採BOT模式,花費一百七十億元興建巨蛋,預定九十七年一月啟用。都發局表示,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光復南路、市民大道及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所圍地區內,一八點二公頃的土地,將規劃成為包含台北巨蛋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內含體育場、藝文專用區,以及因應文化體育活動所需劃定的商業區。根據台北市政府規劃,台北巨蛋將採委由民間開發、營運的BOT方式辦理,以台北市政府所屬信義計畫區A二一土地及其地上兩層鋼構停車場相互有償撥用,交換初期規劃所需八點二公頃的松山菸廠土地及其地上物,預訂九十二年辦理園區開發BOT招商,九十三年九月動土;至於松山菸廠的古蹟,將在「古蹟共構」模式下,在九十五年完成古蹟本體修復。都發局表示,巨蛋興建總經費若全由政府自行開發,需四百三十三點九三億元;以BOT招商進行,由民間興建巨蛋體育館、營運管理一定時間後再移轉回市府,則市府僅須分擔經費二百四十八點一三億元。其中最關鍵的巨蛋體育館用地六點七六公頃,佔全區土地三成七,一半面積蓋大型室內文化體育館(建築面積三公頃),朝容納四萬個席次的多功能場館規劃,另一半面積為開放空間。另外,藝文專用區有九點五公頃,主要是保存廠區內歷史建物,並開放作為藝文活動使用,朝市民美育中心、駐市藝術家工作室、藝文展覽廳、實驗劇場、藝術電影放映廳、兒童劇場、藝文咖啡館、菸草博物館、藝文公園等使用功能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