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棒國手陳銘晃被殺害案 兇嫌許正忠自首被押:供稱索借款十二萬引起衝突 錢海川投案堅稱是勸架的一併被收押(聯合報)

1983-06-02(台南訊)

前少棒國手陳銘晃被殺害案,涉嫌人許正忠昨天向警方自首,堅承陳是他一人殺害,但法醫驗屍後,發現陳身上被殺十三刀,是兩種不同兇器行兇。警方已將許正忠送有關單位收押。昨天下午,有一名錢海川也向警方投案,但他堅稱他是勸架的,但警方訊問後,依共同殺人罪將錢移送台南地檢處經檢察官訊問後下令收押。兇嫌許正忠(廿一歲,住台南市佑民街)於昨天凌晨零時四十分,由他的姐姐許麗霞陪同向警方自首,他供稱,他於去年底經朋友介紹認識死者,死者即常請他吃喝,他以為陳值得交往,今年一月陳要借十二萬五千元,他悉數借給。他說,因陳銘晃屢次借貸不還,而錢是他向姐姐許麗霞向他人借錢並標會來的;上月十日支票到期遭退票,陳知道他於二月廿三日入伍,因此避不還債。他並供稱,他於上月廿七日放假回來,前天晚上,他去逛街時,正好發現陳銘晃進入金老爺冷飲店,他立即跟進去,並責問陳為何賴帳?不料陳反稱,賴帳又怎麼樣,並抽出預藏的尖刀欲殺他。他供稱,當時他們兩人互毆,陳並將他壓倒在地上,錢海川見狀前來勸架,而將陳拉起來,他乘機奪下陳的兇器,並猛刺陳的身體,直到陳倒地後,他才衝下樓搭計程車到台南市友愛街三二○號,將所穿染有血跡的淺藍色上衣棄置在垃圾箱內,再搭車到他姐姐許麗霞家,並將上情告知他姐姐,由她陪同自首。錢海川(廿歲,住台南市安南區)昨天下午二時由兄長陪同下投案,他供稱,他與金老爺冷飲店的老闆很熱,因此常去店內練習唱歌,前天下午他到冷飲店後,陳銘晃、翁裕盛、陳俊傑、江誌桂等人前來,陳銘晃便邀他入座。他說,他正在聊天時,突然聽到吵架聲。他轉過頭發現陳銘晃與許正忠正毆鬥,他便趨前勸架,不料許已將陳銘晃殺的滿身是血,並立即逃逸,他見狀前往扶持陳銘晃,其他朋友則分別離去,他見狀也趕快離開現場,昨天下午回他哥哥家,他的哥哥說警方來找他,他才來投案。警方曾找與陳銘晃一起的江誌桂,他說,他當時看到一人抓住陳銘晃,許正忠則持刀刺陳。江誌桂說,他當時並聽到四響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