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曬花生 佔道路私用:(聯合報)

2003-06-25(熱線與信箱)

花蓮市吳小姐來電:我是國福社區居民,平常習慣到附近的縣立體育館運動,並在體育館四周走走,但是最近體育館後方道路遭人佔用,有人將靠近河堤端的道路以阻絕石塊封路,並在寬闊的馬路上曬花生,原本可以相通的公家道路,遭少數人佔用,已引起附近居民不便,希望相關單位能清除路霸,還給民眾開闊的使用空間。記者訪查:吳小姐來電所指道路遭人佔用曬花生的地點位於花蓮縣立體育館德興棒球場後方,記者實地查訪發現,該處道路應是體育館周邊環道,並非主要道路,主管機關是教育局;不過,原本暢通汽、機車可以行使的道路,突然遭到佔用莫名封路,確實引起附近民眾交通不便,有待改善。花蓮縣立體育場答覆:該處道路原本是因比賽需要,方便民眾進出才開放的道路,加上附近有體育實驗中學學生上下學,原則上並不開放大型車輛進入,以策安全;至於為何會開放讓農民使用,變成曬花生場地,並非他們直接同意,而是教育局上級長官的意思。教育局長林信鋒答覆:該道路是新城鄉公所替花生農著想,而向教育局溝通提出借地,方便農友曬花生,教育局考量農民因無處曬花生,才勉強同意出借道路一半的場地,讓農友圖個方便曬花生。若是有民眾認為農友已經佔用整條道路,影響道路交通,造成附近居民通行不便,教育局會將民眾反對意見轉達給新城鄉公所,希望農友能挪出一半的道路空間,讓機車或小型汽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