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資13億 巨蛋涼啊涼:平均一年僅使用一個月 議員炮轟效率不彰 體育場場長:已積極評估公辦民營(聯合報)

2003-06-11(記者黃宏璣/苗栗報導)

主體建築投進十三億元的苗栗市巨蛋體育館完工至今,一年來舉辦大活動的時間不到一個月,縣府中庭加建、工務旅遊局辦公室沒有使用執照,議員陳明朝昨天抨擊縣府做事效率不彰,只准州官放火;體育場場長余國振表示已在規劃委外經營;工務旅遊局長韓鴻恩說中庭是城鄉新風貌加建,加建是權宜之計並不涉及違法。縣議會昨天總質詢,陳明朝指責縣府辦事效率不佳,沒有成本效益觀念,九十年九月下旬完工啟用,巨蛋體育館已花了近九億元,連同地下停車場總共花了十三億。至今活動辦得少,停車場用沒幾次;余國振表示,已積極評估公辦民營。陳明朝不滿意余國振的說法,指責巨蛋是全國最貴的體育館,如果民間經營早就倒了,一年辦幾場活動;余國振表示,有原住民運動會等七場;陳明朝說算起起來只用一個月,差太多了。余國振承認場館運用確實不夠,在國際來說很多奧運場地也如此,巨蛋運用情況不理想,已請專家評估委外經營可行性;陳明朝指責縣府做事慢半拍,還造成賽夏文物館在養蚊子。陳明朝指出,巨蛋是苗栗地標,應思考如何多辦活動,帶動苗栗經濟工商發展,把巨蛋救活起來。余國振說,已在爭取企業認養等,泳池也要委外;民政局長周世明說,賽夏館已有五百萬元預算可動支,多媒體及工作坊部分七月初規劃先做。陳明朝議員抨擊縣府要遷移了,中庭還大興土木;韓鴻恩表示,中庭增建是城鄉新風貌預算,增加辦公及會議空間;陳明朝直指中庭增建弄得雜亂無章,跟本是亂建。陳明朝還指責縣府增建沒有使用執照,舊建築變更使用沒有一併變更用途,也沒有消防設備,消防局以後不必會勘公共場所了,縣府知法犯法,民眾如果檢舉是否要拆除;韓鴻恩說權宜之計沒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