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03-17(本報記者 蕭美君)
在中華成棒代表隊選拔賽領隊會議中,與會人士會為應否按防守位置選出最佳球員一事討論甚久,最後因比賽場次不夠、紀錄不完整遭到否決。要比賽場次夠、紀錄完整,必須建立聯賽制度,這個喧嚷已久的制度,因過去只有台北球場有夜間照明設備,一直未能實現,如今台中、高雄也準備增設夜間照明設備,有利於聯賽的實施。台中已列出三千萬元預算,市議會已通過一千五百萬元,另一半則向省政府申請;高雄的預算也無問題。夜間照明設備球場的多寡和聯賽制度有密切關係,因為棒球比賽時間長,又必須算上客隊旅途往來時間,而比賽以在週末、週日舉行最恰當,尤其是週末晚間。但沒有夜間照明設備就無法在週末晚上比賽。聯賽制度到底有什麼好處?以選拔中華隊為例,目前我國選拔只是以一項比賽,約十場左右的紀錄為依據,但棒球是一種技巧性的運動,比賽場數太少,選拔出來的陣容,自然不夠理想。至於獎勵問題,選拔委員擔心選出了最佳防守位置球員,卻因其打擊不佳而在國手選拔中落選,使外界誤會;此外,投手也因戰術需要,影響到投球局數,如聯賽制度成立就無此困擾。我國一向以打擊能力來判定一位球員的好壞,但任何運動的選手都會有起伏期,少數幾場的球賽看不出一位球員打擊力的「恆數」,所以聯賽制度可幫助找出打擊真正穩定的「強棒」。目前棒協的腹案是建立起為期九個月的聯賽期,每隊和其他八隊各打六場,加上中正杯及國慶杯的比賽,每隊每年要打七十場左右,紀錄將具相當高的可信度。聯賽制度利多於弊,棒界人士都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