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09-30(本報記者 蕭美君)
教育部這次辦理運動績優學生甄審保送,發生青棒選手未依志願分發,而集體拒絕報到事件,使體育界議論紛紛,很多人認為教青部的做法和甄審的大原則相矛盾,並且可能造成不良後遺症。以往這項分發工作是由高教司負責,這次改由體育司擬案,再經會議審查通過,所以事實上整個分發工作是由體育司負責。體育司表示,這次擬議的原則,是使各大專院校運動實力平均,不要形成超強局面,其次才以學生志願為考慮,但是以全隊集中一校為原則。這兩個考慮事實上已造成矛盾,將全隊集中一校,勢必會形成超強。例如輔大的橄欖球一向在大專稱霸,今隼有十名橄欖球員分到文化,一、兩年後,輔大在得不到兵源補充下,勢必打不過文化,又形成文化超強局面。以棒球為例,今年師大、文化分不到球員,一、兩年後文化、師大在兵源不足情況下,又將形成輔大、北體超強,比目前的師大、文化及輔大三強鼎立情勢更糟。今年有七名青棒選手保送北體,但目前北體已有甄試學生入學,並組成一支棒球隊,如果這些保送學生入學,勢必要淘汰七名現有球員,造成人才浪費。此外還有一個問題,這次保送的棒球員均是以世界冠軍資格取得保送資格,而橄欖球只是亞洲地區冠軍,世界冠軍只能上專科,地區性冠軍卻升大學,這種作法會造成不公平的印象。體育界一般的看法是應將甄審及甄試學生平均分發各校,由技術較好的甄審學生帶動甄試學生,逐漸使各校各項運動實力接近,在有競賽之下再刺激水準高昇,這才是應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