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6(地方公論)
澄清湖棒球場可能是台灣最漂亮的棒球場,交通也便捷,但完工三年多,使用率並不高。若把球場地價與造價計入成本,這座球場的營運很不合經濟效益。政府的投資,不能都以經濟效益來衡量成敗,但效益與成本差距懸殊,總不是好事。棒球場不像道路、排水系統等基本建設,非做不可,;既然建了,要物盡其用。 若比照澄清湖畔的住宅區地價來算,澄清湖棒球場光是土地成本就高達一百多億元,球場內外硬體建設也花了十多億元。如果只有職棒賽季使用,每週舉行兩三場觀眾不算多的球賽,服務功能太有限了。兩職棒聯盟合併,新聯盟的人氣較高,加上球隊增為六隊,賽程也較密,這是澄清湖球場利多,不過,要物盡其用,必須多角化經營。球場經營是一門大學問,美、日等國很多職棒、職籃球場是民建民營的,連球場名稱都使用企業名稱以收廣告之效,一年有三百多天有大型活動,幾乎滿檔。 棒球場也可以供民間辦運動會、晚會、藝術表演、歌友會等,政府也應多加利用辦大型活動。遇有死忠球迷多的球隊來澄清湖球場比賽,或可輔以套裝行程,讓中北部的球迷可以順道遊澄清湖、斜張橋、美濃原鄉或月世界、西海岸,給予一定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