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裁判教練 擬各分為三級(聯合報)

1982-02-14(台北訊)

全國棒協技術委員會昨天下午召開會議,決議建立教練、裁判組織及制度,明訂獎懲辦法嚴格執行,以提高教練、裁判素質,促進國內棒運發展。昨天的會議通過的計畫案有裁判、教練委員會組織章程,教練、裁判規程,及教練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等,將呈報理事長嚴孝章審核後,提交理監事會議討論。在計畫案中,全國棒協教練分為國家級、省市級及縣市級,任期可至六十五歲,教練的資格由棒協組織委員會審查及檢定,計劃案中並列有獎懲辦法,如教練違反規定,將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職或解任。裁判也分為國際裁判、省市級裁判及縣市級裁判三種。各級裁判也由全國棒協組織委員會審查、檢定,並由全國棒協發給證書,裁判的獎懲規定和教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