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8(記者劉衛莉/專題報導)
張誌家很坦白的說,他打球就是為了賺錢、出名,「很小的時候,爸爸開的工廠倒了,一家七口搬來搬去,常常擠在小小的鐵皮屋裡。」他會被送去打球,除了太好動,父親管不動外,另一個原因是家裡窮,而球隊管吃管住,可以減輕家中負擔。直到他打業餘成棒時,他才有能力向球隊貸款,為家人買了第一棟房子。「我高中畢業時,一個月就賺七萬元!」他很自豪的說,「可是這全是辛苦換來的。看同年齡小朋友在玩,我卻要練球,心裡很不平衡,才會常挨打,從小被打到大。」他毫不隱瞞,國小、國中到高中,都有被退隊的紀錄,「國小是跑到電動玩具店,看人打電動被抓到。國中、高中時,半夜翻牆外出去打保齡球、唱 KTV。」他坦言,聽到被退隊那一刻,他好高興,但回家被父親毒打一頓後,第二天又被送回球隊;唯獨高中那一次,他休息了一個星期才回球隊。「教練曾當著我的面告訴學弟,我打球是好榜樣,但學我的球技,不要學我的品性。」張誌家並不避諱談論他不受管束的過往,「我現在不會這樣了,玩沒關係,至少該做的事還是要做好。」張誌家現在唯一的小毛病是:「沒有時間觀念,經常睡過頭,又會賴床。」在台灣,教練雖有規定,練球遲到要罰錢,他卻常在睡醒後發現大家已練完球了,光是最近這一個月,他就被罰了兩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