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運動員身價種種(聯合報)

1981-12-23(本報記者 曾清淡)

如果比賽的獎金收入足以評估職業連動員的「身價」,那麼,高爾夫名手謝敏男是當今我國運動界的翹楚。他今年的比賽獎金超過新台幣四百萬元,加上替一些運動產品做廣告,收入更為可觀。日本是我國高球選手主要的比賽地區,謝敏男今年在日本參加廿九場比賽,雖然只在八月間的福岡公開賽獲得一次冠軍,總收入仍達到日幣二千二百萬元(約新台幣三百六十萬元)。由日本職業高爾夫球員委員會所作的統計,謝敏男今年的獎金收入在日本居第十一位,最多是王牌選手青木功,日幣四千八百餘萬元;其次是倉本的三千一百萬元。謝永郁是收入次多的我國球員,以八百八十一萬日幣居排名的第卅二位。謝敏男這些收入不包括他在日本以外地區的比賽所得。我國運動員常以「運動不能當飯吃」自我解嘲,事實上成名的職業運動員卻能享受高水準的物質生活。謝敏男近年未在日本的比賽收入都維持在日幣二千二百萬元左右,證明他的實力很穩健。我國另一好手呂良煥未加入日本職業高爾夫委員會,他的收入未被列入統計。他最近幾年較少參加比賽,收入不如謝敏男。當然,職業球員的獎金收入並非淨得,像日本要徵收百分之十到十二的所得稅。我國對中外球員獎金的徵稅不同,對我國球員征百分之十五(許勝三這次贏得職業錦標賽五十八萬五千二百元的首獎,淨得近五十萬元),對外國球員則征百分之二十。過去我國職業運動員只有高爾夫,如今李宗源、高英傑、李來發和郭源治先後加盟日本職業棒球隊,四人中以高英傑身價最高,明年的年薪可望增加到日幣七百五十萬元。世界上靠運動名利雙收的人越來越多,以美國高爾夫名將尼克勞斯來說,他從一九六二年轉入職業,到去年底的十九年間已贏得三百五十八萬餘美元的獎金,相當於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難怪有人戲稱尼克勞斯是「腳踩黃金草,手揮金錢桿」。尼克勞斯在高爾夫的「世界四大比賽」中贏得十六次冠軍(英國公開賽三次,美國公開賽及職業錦標賽各四次,名人賽五次),不過他已走下坡,如今聲譽最隆的是卅二歲的美國選手華特生。他比尼克勞斯遲了九年轉入職業,總收入已達二百二十萬美元,光是去年一年就得到五十三萬餘美元。國際間「運動職業化」的風氣逐漸興盛,將來會有更多運動項目發展為職業,甚至連作風一向保守的國際業餘田徑總會也不斷放寬對選手獲取酬勞的限制。「運動不能當飯吃」的現象終有一天會被根除,說不定出類拔萃的運動員會改口說:『運動是個「金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