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不棒!:比賽三場‧抗議兩場(聯合報)

1981-10-30(本報區運採訪小組桃園訊)

一向平靜的區運棒球賽,昨天比賽三場,卻有兩場發生抗議糾紛。先是北市北區對台中市,雙方互相抗議,結果兩隊均有球員未帶身份證,又私下和解。結果先抗議的台中市在九局下半,遭北北未攜帶身份證的許正宗擊出再見全壘打而敗陣。另一場北縣因球員證件違反大會競賽規程,裁判判決嘉義不戰而勝。北北與中市是昨天第一場比賽。在六局下半,中市提出口頭抗讓,認為北北葉志仙、莊勝雄、江泰權及許正宗四名球員資格不符,要求北北提出身份證備查。大會要中市提出書面抗議才能接受,中市在九局下當北北一人出局,一人佔二壘時提出,比賽立即暫停;時間是上午十時卅分。北北立刻出示葉志仙、莊勝雄及江泰權三人的身份證,但是許正宗沒帶。十時四十五分,北北也提出書面抗議,要求檢查中市球員身份證,發現台中市紀敏洲也未帶。裁判長林國輝立即召集雙方領隊,希望兩隊撤回抗議函,否則兩隊均取銷資格。兩隊經過廿分鐘考慮後決定撤回抗議,比賽在十一時廿分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