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孵蛋四條件 沒問題:飛航安全可循前例 遷移住戶想辦法克服(聯合報)

2002-02-08(記者董智森/台北報導)

經建會通過市府所提在松菸蓋巨蛋案,並附帶四項條件。新聞處長吳育昇指出,飛航安全因北市有更高的金融大樓正興建中,地點也在松山菸廠附近,有前例可循,料想這一問題民航局不會有意見,市府將再和民航局溝通,應不會有問題;其次是古蹟的要求,既是市府向中央的提案,也代表全市府的意見,市府文化局的意見本來就在裡頭,所以經建會要求市府文化局再表示意見,對市府團隊來說,也不會有問題,松菸古蹟的保存與維護,本就是市府提出的主張,甚至把松菸列為古蹟,也是文化局的提案,相信評估後,古蹟與「巨蛋」都不會偏廢。吳育昇說,至於土地的問題,原來市府所提的區段徵收,經建會不同意,其中當然有發還方式及發還百分之比的問題,經建會要求市府以地易地,市府財政局已初步瞭解市有地的情形,目前至少在信義計畫區內,市府還有值兩百一十八億元的土地,地點相近,價格和松菸差不多,當然這是初步瞭解,還會再和國有財產局談,應也不成問題,困難是遷移松菸上的住戶,但市府會克服的。吳育昇表示,有人傳說經建會在此時通過「巨蛋案」,是行政院和市府就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覆議案做交換,爭取馬英九不再杯葛覆議,他鄭重說明,絕無此事,而且馬英九市長為了覆議案今天還提早回國,準備再向各界說明,所以兩件事根本是兩碼子事,八竿子打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