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落地被球碰到 視同妨礙守備:(聯合報)

1981-10-05(本報記者/蕭美君)

國慶杯成棒選拔賽昨天味全對台電之役,出現一個罕見的問題球。由於裁判沒弄清楚當時的狀況,引起兩隊抗議,最後雖然裁決正確,球迷仍然議論紛紛。這個問題球的情況是:八局上,味全進攻,五棒陽介仁因台電失誤上壘,六棒沈堯弘擊出二壘前滾地球。陽介仁在跑向二壘時,頭盔掉到地上,沈堯弘擊出的球剛好打到頭盔上。陽、沈兩人分佔二、一壘。二壘審李福乭立刻判陽介仁妨礙守備出局。李福乭認為,這支球是打到陽介仁腿上,味全向一壘審劉炎枝查證,劉炎枝證明球是打到頭盔上。李福乭又改判安全上壘。台電立刻抗議,問裁判為什麼先判出局又判安全上壘?最後,問題的關鍵在於球打到跑壘球員掉下的頭盔,算不算妨礙守備?在棒協的規則上,沒有對這種情況有所規定,但在場的棒球專家及幾位日本球界人士認為,頭盔是屬於跑者身體的一部份,球碰到,當然視同球觸到身體,應判妨礙守備。而且頭盔沒戴好,是跑者的過失。執法的裁判經會商後,同意這種說法,判陽介仁出局。判決並沒有錯,但是裁判在這之前一再判錯,實在有損裁判的威信。(本報記者蕭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