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課稅十四萬餘元:可由金融機關擔保 俟離台時再行計算(聯合報)

1968-01-26(本報訊)

日本巨人棒球隊的訓練器材,經過海關估計後,應課進口稅新台幣十四餘萬元。這筆進口稅依海關的折衷辦法,可由金融機關提出保證,俟該隊離台時,再行計算。如有損壞及未帶走的器材,再予課稅全國棒球委員會總幹事謝國城,已經代為接洽好由省合作金庫擔保。這批器材可望在日內由巨人隊的先頭部隊領出,運往台中。巨人隊定二月九日乘包機飛抵台北,然後開往台中集訓。【本報訊】行政院新聞局,台灣省體育會等有關單位負責人,昨(廿五)日下午集會,協調有關接待日本巨人棒球隊來華集訓事宜。這幾個有關單位曾就巨人隊的住宿、交通、電訊連絡等問題,作充分的協調。有關單位對巨人隊來華集訓事宜,將盡量給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