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最好的體育館!:體壇人士提供許多寶貴意見 希望市府規劃作多目標使用(聯合報)

1980-04-04(本報記者 劉玉磬)

體育界人士日前開會研商,對台北市政府籌建的大型體育館,有關館內應包含那些運動項目及相關附帶設施,曾提出許多寶貴意見。市府相信這些意見對規劃設計體育館會有很大的助益。台北市長李登輝和秘書長馬鎮方,自市府成立新建大型體育館籌建小組後,即與各界人土廣泛交換意見,其中包括教育、建築、體育及規劃設計方面的學者專家。李市長和馬秘書長均強調,政府興建體育館,主要是給體育界人士使用,因而未來在規劃設計時,對體育界人士的意見,也特別重視。日前體育界人士的集會係由教育部體育可長蔡敏忠邀請及主持,蔡司長也是市府新建體育館籌建小組聘請的委員之一。與會人士多數的看法是,在台北市興建一座大型體育館,務必要顧慮到將來的發展,除注重標準化外,更應要求能現代化,並應以能容納五萬人為目標,不僅可舉辦一切的室內運動比賽,也應能兼顧室外的運動項目。既然新體育館是以室內運動項目為主,當時有人認為,室內運動中需要面積最大的運動是冰上曲棍球,其場地標準是長六十一公尺,寬三十公尺半,如此寬敞的比賽場地,相信其他室內運動比賽使用起來,都會綽綽有餘。未來的新體育館,為期也能兼顧到可供室外運動項目比賽,在設計規劃時,就頗費周章,因為室外運動如田徑、足球、棒球、橄欖球等,其場地都需要很大,如國際標準的足球場,長為一百一十公尺,寬為七十五公尺,且棒球場又為菱形。所以在這次會議討論時,也有少部份人士持相反的意見,認為室外運動項目最好不要納入新體育館內。但是對於這個問題,亞洲鐵人楊傳廣則堅持主張應將田徑及棒球等室外運動項目納入新體育館內。楊傳廣指出,在美國休士頓有一座體育館,可容納觀眾約四萬人,當地政府在興建時,也將棒球及田徑等室外運動項目納入,他們使用起來非常的好。楊傳廣表示,室外運動項目的場地與室內運動項目相比,雖有差異,看台也不一樣,但因現代建築技術的發達,在設計規劃時,這些困難都可克服,看台可採用活動式,連屋頂也可採活動式,能打開也能關閉。需要陽光時,即可打開,讓大家曬曬太陽。由於體育館以容納五萬人來設計,因而在規劃時必須著重在多目標使用,體育界人士認為,除作運動比賽之用外,平時即應作為練習場地,所以應將各單項運動項目的練習場地也同時規劃進去。為了使新體育館在使用頻率上發揮最大功效,體育界人士同時建議,在不舉行運動比賽時,可移作大規模的節日慶祝會、紀念會、工商展覽,以及遊藝活動等。因為文化活動移至體育館,在國外也不乏先例可循,在規劃時,似可參酌。體育界人士同時強調,興建一座新的體育館,也可以說代表著我們國家的進步。因此,他們期望,台北市政府要蓋體育館,就要蓋一座最好的體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