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籌建新體育館 將作為多目標用途:建築地點未作決定(聯合報)

1979-12-25(台北訊)

台北市長李登輝,昨天指示立即成立新建台北市體育館籌建小組,並由該小組於短期內就這個大型室內體育館的興建地點,再做進一步的檢討研究後提出具體意見,以利該體育館的興建工作,及早進行。李市長並指小,這個新建的體育館,宜作多目標列用,除了籃球之外,應將足球、棒球、田徑、游泳、溜冰等場地也要考慮在內。市府工務局都市計劃處長林將財,昨天下午在市府簡報室對於這個體育館新建工程的建築地點向李市長提出研選分析報告後,李市長做了前述指示。林處長在報告中,認為這個體育館的建築地點,較為合適的有二處,一為信義路、新生南路的七號公園預定地內;另一為北投區內大渡路以北的關渡平原內。這兩處地點,各有其利弊,李市長希望籌建小組應將其優劣因素做一比較分析後再作決定。籌建小組決定由市府秘書長馬鎮方擔任召集人,小組委員將聘請建築及渾動專家以及中央與市府有關首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