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一手兒給他們看:(聯合報)

1979-12-05(何凡)

昨天談到世界體壇惟力是視,實力強大的國家到處受人敬畏,反之,弱小者就成為湊熱鬧的可有可無份子。世界上幾個大體育組織以及各單項體育會都控制在這類實力份子手上,決定行事,制訂法規都聽他們的,體育弱小的國家只有追隨於後,不得「妄作主張」。例如籃球運動,亞洲人技術再好,也不是高大的西洋人的對手。因此有的亞洲國家想到,既然拳擊、舉重等運動因體重而分級,則籃球為什麼不可以照身高分成兩級?但是這個建議不會實現,因為籃球團體是控制在高大球員國家手中,他們不願意放棄他們的「既得利益」。但是如果亞洲各國球隊在世界籃壇名列前茅,他們的發言權自然因之加強,可惜矮與弱互為因果,亞洲籃球永遠無法出人頭地。不過也就是因為體育全憑實力,小國也可以當眾壓倒大國,表現出他們的優秀來。在這種場合,大國的優越感一掃而光,只有看小國的國旗上升,聽國歌高奏,而自愧勿如。所以小國如欲殺大國的驕氣,運動競賽是最適宜的場合。第十三屆冬季奧運明年二月即將在美國紐約寧靜湖舉行,我國的參加問題將受到考驗,這使我想到一個優秀運動員為國爭光的故事。一九七二年二月三日起,第十一屆冬季奧運會在日本北海道札幌市舉行。在坐滿三萬四千人的真駒內速度冰場上,荷蘭的速度「三冠王」阿德.申克連得一千五百、五千及一萬公尺三項第一,並破世界紀錄。當時荷蘭國旗三次上升,國歌三次演奏,我在記者席上,身後站了幾名荷蘭記者,他們循聲高唱,歡呼萬歲,情形十分動人。我寫「冬運日記」(收入「何凡遊記」)時曾經有這樣一句話:『運動場上不論國家大小,只比的是誰最快、最高、最遠,小國一樣有壓倒大國的機會,這在別的場合是不容易辦得到的。』當時我覺得荷蘭領土沒有我們大,人口沒有我們多,卻產生了這樣一位「飛行的荷蘭人」(The flying Dutchman,各國記者都這樣稱呼申克),實在令人欣羨。今天更想到,如果現在我們有這麼一位「飛行的中國人」,已經馳名國際,目下正準備在寧靜湖一顯身手,並且堅持國旗國歌不更換,冬季奧運會不讓步嗎?自然,夏蟲不可以語冰,在亞熱帶的台灣是不容易產生優秀的冬運選手的。我們這些年來的參加冬季奧運,目的不過是佔一席地,以免中共混進去。在札幌會中我們名落孫山,但是參加大會者三十五國,得獎牌的只有十七國,我們是在「多數」國家中,也就過得去了。不過,非冬季、不需要高大體型及論重量分級的運動,如桌球、體操、游泳、跳水、拳擊及若干種田徑賽項目,我們還是大有可為的。中美斷交一年來我們在政經上不屈不撓的精神已有優良的表現,現在輪到運動員像少棒那樣,露一手兒給奧運會那些媚共傢伙看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