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爭論.醞釀修改:(聯合報)

1979-09-19(本報記者 蕭美君)

成棒國家代表隊春秋兩季選拔賽辦法,已經引起國內棒壇人士的爭論,大部份人士認為應該做適度的修改。贊成修改辦法的棒界人士認為最須修改的是有關球員資格,及競賽計分辦法。目前國內成棒球員是採登記制、依球隊、球員管理辦法沒有登記的球員不得參加比賽,但是青棒球員是每年七、八月間學校畢業,或年滿十八歲才升上成棒,而全國棒協的登記卻是在年初,如果嚴格執行,青棒球員起碼有半年時間不能參加比賽,這對一名正在趨於成熟的球員而言,影響太大了,不比賽球員球技必然停滯,也失去應得也經驗。雖然棒協及各式棒球隊都睜隻眼,閉隻眼的讓這些球員打球,但是萬一有人抗議,問題就來了。在選拔辦法中規定,春季選拔賽的冠軍隊成為國家代表隊主體。但秋季選拔賽後,國家隊的主體卻是春秋兩季積分總和最高的年度總冠軍隊。這個辦法引起的爭議最多,一般認為應該修改,以本屆秋季選拔賽為例,台電是目前球員狀況最好的一隊,無論在打擊、防守及默契上,均較各隊為優,但是台電在春季賽中表現不佳,因此在積分上吃虧,無法獲得年度總冠軍,這影響到國家代表隊的實力。所以多數棒球專家認為,如果秋季賽後,要以年度總冠軍為國家隊主體,最好是春秋兩季的冠軍隊作五戰三勝的總決賽,獲勝的隊伍為總冠軍,如果兩季冠軍均為同一隊則該隊即取得總冠軍,這樣比較公平合理。此外,一些棒壇人士還提出,在選拔賽中勝隊一場兩分,敗隊零分的計分辦法,使勝負積分差距拉大,而且第一循環前四名的球隊才能參加第二循環,使前四名球隊的比賽多了三場,積分越拉越大,而產生不平等的局面,而在現行的制度下,使得在春季賽中戰績不好的球隊,消極的只想保住甲組資格,在提高棒運水準的大原則下,這樣豈不是背道而馳?全國棒協雖然已答應在明年初的理監事會議,研討改善,不過棒界人士希望棒協修訂辦法時,能注意重點,以積極建設的方式修改;不要光改正一些毫末之處,「治標不治本」,還是無法提高棒球水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