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08-17(本報記者姚家遂)
中華青棒隊對美南之役一投手張見發,曾發生了一次「投手犯規」,幸好沒有失分。昨天,中華青少棒隊對美南隊,投手黃煚隆也有一次「投手犯規」。但是這一次犯規,卻使黃煚隆的情緒開始不穩,先是傳球失誤,接著就是患得患失,無法當機立斷,封殺打擊者出局,才會在第三局之內,被美南一舉攻下四分,伏下敗因。當時的情形是,黃煚隆已和捕手陳達明回手勢溝通意見後,隨即舉起雙手一預備投球,忽然轉過身來,牽制在一壘上的美南球員威文斯,被一壘審發現,判以「投手犯規」的處分,使威文斯平白進到二壘。中華隊教練曾向大會質問,但一壘審認定黃煚隆已做出準備投球的動作,就再不能傳球給一壘手陳大豐。中華隊自知理虧,沒有向大會提出抗議。最近幾年來,中華三級棒球隊經常出現「投手犯規」。棒球規則規定「投手犯規」的用意是保護跑壘員。不容投手有虛偽或不實的動作,將跑壘員「騙殺」出局。因此對投手的牽制範圍,嚴加約束。雖然黃煚隆這次犯規,並無意存欺騙的可能,但確已違反條文規定。由於一再出現「投手犯規」,可見我國棒球隊的訓練不夠紮實。為了使球員能在規則的限度內,發揮威力,教練平日應督促球員研讀棒球現則。我國棒球界還是停留在「學徒制」,只知道照教練的指示去做,教練也不作深度的講解,人人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難怪各種老毛病會一犯再犯了。(本報記者姚家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