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打人‧打出重重問題:論情說理談法很難面面俱到 鼓勵好球員‧應有補償辦法(聯合報)

1979-06-23(本報記者 蕭美君)

在傅出長榮青棒隊有球員及球員家屬對經理、教練不禮的舉動後,棒壇人士咸認全國棒協應查明內情,做適當的處分,以遏惡風。目前我國三級青少年棒球運動,已傲視世界各國,家長們都以自己子弟能代表國家為榮,但是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競爭逐漸走火入魔,尤其南部地區是我國三級青少年棒運的發祥地,競爭更是激烈,在早年就發生家長因自己的孩子未當選國手,揚言要給教練「好看」的憾事,而這類事件層出不窮,似乎已成傳統。全國棒協理事長謝國城對於這種情況的發生,認為最主要的還是為了「私利」。政府為了大力提倡體育,對於有特殊貢獻的運動員訂有優待制度。我國三級青少年棒球實力,巳凌駕世界,均有獲得世界冠軍的濃厚希望,小國手們不但可以到美國遊覽,得到世界冠軍後,並可免試升學,及得到部份物質及名聲上的滿足,為了這些,「鐵公雞」事件也屢見不鮮了。 家長和球員為了要得到這些利益,目前已演變成「不以體育為體育」,也不知體育的真諦,根本喪失了體育精神。謝國城表示,這些優待的制度,只是政府鼓勵優秀選手的一種方式,絕不是目的,當初金龍少棒隊到美國初獲世界冠軍,根本就以為國爭光為重,並未想到以後的榮耀,也沒有爭取利益的想法,現在卻變成以「目的」為首,而發揮能力,爭取榮譽的體育精神則變成「手段」,置運動精神於腦後,變成本末倒置。謝國城說,望子成龍是天下父母心,不能怪罪,但不顧大體,只為私利而訴諸暴力,卻不容於情、理、法,因此他一方面將查明事實,給予適當的處分,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加強家長與球員的精神教育,糾正觀念,從根本上改正風氣。全國棒協裁判長高泉榮表示,任何一種選拔制度,都會有遺珠之憾,依目前的選拔制度,只能依名額、防守位置為考慮前提,紀錄反而只是一種參考而已。高泉榮舉例說,隊中最佳投手用來對付強隊,輸了球,另一名威力較差的投手應戰弱隊,贏了球,在紀錄上是較差的投手有一勝佔優勢,較佳的投手一敗居於劣勢,事實上到底那一名投手好呢?以打擊而言,打擊者打擊率的發揮也要看對方投手威力及守備好壞而定,如一名打擊者擊出可能造成安打高飛球卻被對方得美技獎的防守球員接殺,另一名卻成安打,事實上是那一名打擊者好呢?因此在選拔時,不得不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但是選拔委員們卻是絕對公正的。不過高泉榮說,目前三級青少年棒球各隊實力接近,球員技術都差不多,許多好球員因名額關係勢必要忍痛放棄,這樣對於球員而言實在是一個大打擊,站在提倡棒運動的立場,高泉榮希望有關單位能研發擬出一套補償辦法,給予落選球員適當的優待,如多參加各種國際賽,或給予冠軍隊員升學的優待等,這樣不但能解決紛爭,並可鼓勵球員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