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11-05(記者李國彥∕嘉市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昨天下午針對前天總冠軍賽首戰中,味全龍、和信鯨兩隊球員兩度在場中發生鬥毆的嚴重暴力衝突作出處罰,共有龍隊四人及鯨隊兩人按「情節輕重」遭受三至十場禁賽、五至十萬元罰款的不同處罰;比賽前,聯盟還安排兩隊到場中一字排開,脫帽向球場及電視機前的觀眾致歉,隨後雙方還各自「捉對擁抱」,化解前隙。中華聯盟裁判組、記錄組及審判委員前天賽後開會,及觀看比賽中雙方打群架的錄影重播畫面,直到昨天凌晨一時許才散會;昨天上午聯盟祕書長李文彬先將會議結論告知龍、鯨兩隊領隊;下午再赴嘉義市對兩隊總教練宣佈肇事球員處分判決。前天的前、後兩波打架中的幾位肇事者:鯨隊王光浩,及龍隊大帝士、黃自強、巴威特,依聯盟規章第廿三章第十六條,各罰金十萬元、禁賽十場;禁賽自昨天比賽起至總冠軍賽結束,不足場數將延續至明年球季賽罰完為止。龍隊何利西及鯨隊洪啟峰雖非肇事球員,「但未勸阻,反而有明顯的出拳動作」,分別被處以罰金五萬元及禁賽三場處分;而鯨隊柳裕展、李坤哲雖亦有明顯出拳動作,但情節較輕,聯盟只給予嚴重口頭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