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9-18(記者陳濱田∕嘉義報導)
因涉案被通緝的嘉義縣前議長蕭登標,昨天現身到嘉義地檢署投案,經檢察官初步偵訊,認為蕭登標並非涉及組織犯罪等罪行,但所犯六項罪行均屬於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無羈押綠島必要,但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因此聲請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被列為治平專案對象的蕭登標昨天下午投案,嘉義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顏榮松隨即在第一偵查庭開庭偵訊,歷經三個半小時偵查,檢察官就蕭所涉及案件調查,蕭委任律師在場答辯。檢察官顏榮松偵訊至晚上八時半左右,檢方將蕭登標押往嘉義地方法院審理。顏榮松在記者會中表示,被告蕭登標所犯並非涉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所定的犯行,即犯成員三人以上從事犯罪活動,並具有集團、常習性、脅迫性或暴力性組織,非屬於重罪犯行。顏榮松說,蕭登標疑涉六項罪名十三條犯行,包括恐嚇取財、妨害自由、違反農會法、竊佔、農會超貨背信、職棒賭博等,目前檢方蒐證已告一段落,均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至於所涉共同強盜罪嫌部分,同案被告嘉市議員蔡嘉文部分已經台東高分院去年判決無罪。他說,蕭登標另涉背信罪嫌部分,因同案共犯時任嘉義縣大埔鄉農會總幹事白鷹傑、會計股長蘇秀卿、信用部主任林玉枝及水上鄉農會總幹事林水炎、竹崎鄉農會放款組長林聰賢等達卅二人,已經起訴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