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8-06(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中華職棒聯盟兄弟象隊因為球員王光輝欲跳槽台灣大聯盟,而對台灣大聯盟所屬那魯灣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撤銷詐害行為,最高法院昨大判決兄弟象隊部分敗訴確定,僅兄弟象請求判命那魯灣公司不得請求該隊履行契約及給付違約金部分發回高院更審。兄弟象提起本件民事訴訟,原本還請求判命那魯灣公司與王光輝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間所簽訂職棒選手契約應予撤銷,並確認兄弟象與王光輝間的職棒選手契約關係存在,但這兩項請求,一、二審均判決兄弟象敗訴,最高法院昨天又駁回兄弟象的上訴,此部分兄弟像已告敗訴確定。依照此一判決結果,王光輝是否必須依約到台灣大聯盟打球,或給付違約金,官司還有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