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可容三萬人 造價一八三億:位於松十菸廠現址 預定九十年底動工 九五年啟用(聯合報)

1999-08-02(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巨蛋規劃案出爐,包括巨蛋和旁邊的附屬設施,工程費達一百八十三億元,如果計畫推動順利,可在九十年底動工興建,施工期三年兩個月,九十五年初營運。馬英九上台後,決定將巨蛋由市立棒球場移至公賣局松山菸廠內,教育局並委由中華顧問工程司進行規劃。巨蛋基地主要位在忠孝東路四段公賣局松山菸廠現址,基地面積十七萬五千四百八十八平方公尺,將興建巨蛋體育館、國際會議廳、觀光飯店及博物館等設施,另外有十萬平方公尺是開放空間,菸廠內現有的工廠、宿舍,將配合工期拆遷,荷花池則保留。配合巨蛋計畫,市府未來希望將現地由工業區變更為巨蛋體育館特定專用區,規劃的巨蛋體育館固定席位兩萬五千位,活動席位五千位,建築面積五萬六千七百平方公尺,是地上五層、地下兩層建築,體育館高八十五公尺,其中基地高七公尺,建築物本身高七十八公尺。除巨蛋外,在市民大道和光復北路口附近有面積四千平方公尺的博物館,靠基地東側有建築面積六千平方公尺的觀光飯店,觀光飯店高六十公,地下三層,地上十五層,建築內有容納兩千人開會的國際會議廳、四百間客房的觀光飯店;巨蛋和觀光飯店可提供一千七百個汽車停車位兩千五百個機車停車位。巨蛋球場室內高度七十三公尺,由於基地在飛航安全管制範圍內,建築高度不能超過六十公尺,未來希望能比照行政院同意放寬市立棒球場的的航高至八十五公尺。市府估計由現在開始作業,包括計畫核定、都市計畫變更、土地取得、環境影響評估、細部設計以及發包作業在二年內全部完成,可在九十年底可動工,施工期三年兩個月。工程費用,體育館部分一百五十六億六千八百萬元,觀光飯店廿六億七千萬元,共一百八十三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