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優質球員…理所當然 國外吃不開…回國照樣搶手:誰在刨台灣棒球的根(聯合報)

1999-07-13(本報記者林以君、李國彥)

想當年,擅自轉賣大清皇朝的宮中珍寶給洋人,是何等滔天大罪,但為了賺銀子,還是有人與洋人暗通款曲,場景轉到今天的「郭泓志失蹤記」,劇情類似。郭泓志可能會在壓力下重返中華青棒隊報到,試著專心於下月IBA世界青棒賽及九月亞洲成棒賽,但之後他的去向還是未知數,很可能仍被這分經紀合約纏身。陳金鋒赴美國職棒道奇的過程,太多的「不應該」出現後,他偷偷在興農牛隊協助下赴美,國內專司轉介國內優秀棒球員的人不但沒警惕,反而視為理所當然。經紀人的角色應該是與不只一支外國球隊交涉,以取得最有利的條件;也不應該抽取不合理的百分之廿佣金,就連美國職棒經紀人的行情,也不過百分之四至六。郭泓志廿三日才滿十八歲,如今與牛隊副領隊張高達一簽十三年,除兩成佣金,外加「若進大聯盟,第一年再抽廣告收入一成,隔年起抽百分之八」的吸血條件,郭泓志還不得干涉經紀人簽他的國內約。味全龍領隊任中傑表示,國內好手真的是留不住了,因為現在出國,就算在國外混不下去,回國後還是有人搶著要,他們也對禁賽有恃無恐。棒協真有本事,就該把禁賽當真,讓這些走短線操作的球員嘗嘗「出國後回來也照樣禁賽」的滋味,讓他們回國後什麼球賽也不能打。這些被徵召的青棒選手們在荷蘭港口杯成棒邀請賽時,大多藉口受傷不出賽,轉而其餘成棒投手的投球份量特重,這又是誰之過?更重要的是,實在不清楚牛隊是想走球員經紀路線,還是要經營球團?不想經營球團的話,趁早收攤,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