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08-19(本報記者 馮鳴台)
中華青棒隊昨天和美南隊爭奪世界青棒賽勝部冠軍,兩隊實力相當,錙銖必較,發生了好幾次非常有趣的問題球。--打出的棒球碰到裁判身上,這種情形難得一見,在昨天這場龍爭虎鬥的比賽中發生,更是稀奇。第六局中華隊四棒趙士強出場,一棒打出中外野滾地球,通過二壘手,卻碰到躲避不及的二壘裁判懷特身上,越士強卻因這一支「裁判安打」上了一壘。棒球規則第五百零九條及七百零四條,規定了裁判觸球的處理方法。如果棒球通過內野,滾到外野才觸及裁判,應算是自由球,攻守雙方都要立刻採取對策,打擊者此時安全上一壘,只要時間許可,繼續跑到二壘、三壘或本壘都算,在跑壘時被殺,照樣判出局。假若這隻球還在內野守備範圍內,裁判閃避不及先觸球,妨害了內野守備,防守方只有自認倒楣。打擊者判安全上一壘。各壘上跑者也是一樣,但只限一壘,不能再多,至此後算死球,輪下一棒打擊。--中華隊第五棒黃廣琪,在第六局被投手投球打中右腳尖,為什麼裁判不判觸身球保送?這一球雖然黃廣琪有躲避動作,很不巧的是投手投出的球不是直接打在腳上,而是先著地再碰到打擊者的腳。觸身球保送的先決條件要打擊者先有躲避動作,仍然被擊中才算,假如打擊者站著不躲而被球擊中,算是打擊者故意觸球,不但不保送,還要記一好球。雖然黃廣琪脫了鞋襪讓裁判驗傷,由於不具備保送資格,故繼續比賽。--最讓觀眾懷疑的是趙士強撲身滑向三壘被判出局的那一幕,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三壘裁判判決錯誤,趙士強應該安全上壘才對。這裡要重述一下裁判的權威性,在球場中,裁判比任何人都接近球,自然他看的最清楚,中華隊只能不同意他的判決,卻無權抗議,裁判沒有解釋判決的義務。當跑壘員和守備員同時踏壘,決定於裁判的感覺。趙士強飛身撲壘,這種動作通常在最危急時採用,以減少誤失。當時三壘裁判半蹲在壘旁,兩眼盯著壘包看,他認為趙士強比較慢到,判決後就不會更改,大家應該尊重他的判決,硬去吵鬧,只會使裁判厭惡。--第二局下半,美南隊一出局後,輪到八棒亨利打擊,隊友喬治在二壘上。亨利揮棒,球沒打好,掉在打擊區又碰到他的腳彈進場內,投手何明堂立刻接住傳三壘,將跑壘的喬治刺殺出局,紀錄板也打出了美南隊二出局。由於亨利打的是界外球,中止比賽在先,喬治出局不算,令球迷有點惋惜又有些懷疑,為什麼三壘裁判在停止比賽後仍做出刺殺出局的判決動作?棒球專家的解釋:主審裁判的權力最大,最有權威。亨利打的界外球,守備隊員來不及聽主審判決,迅速接球刺殺,這一連串的動作非常正確,顯示出隊員對球負責的態度,雖然動作白費力氣,仍值得稱讚。--第五局中華隊投手許正宗,牽制一壘時犯規,站一壘的奧李華推進二壘,並判一壞球。根據棒球規則,投手犯規動作有好幾種,許正宗所犯的規,是他右腳踏上投手板固定做出投球準備動作後,突然牽制一壘。如果許正宗要牽制,必須將固定腳後移一步,使偷壘者看到,才解除投球動作,許正宗右腳退後和擲球牽制同時完成,應判犯規。投手若犯規,各壘上若有跑者,一律推進一壘,但美南隊僅一壘有人,只有他獲得進二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