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08-14(本報記者)
在中華隊和委內瑞拉隊比賽中,委內瑞拉投手委多,曾在第二局和第四局下半有兩次投手犯規動作,讓中華隊在壘上的跑者,向前推送一壘。這兩次犯規動作都是由於委多在壘上有人時,在做好投球準備動作後,沒有停頓,即將球投出。依據棒球規則規定,投手在壘上有人時,在做出舉手的準備動作後,必須要有剎那間停頓,才能將球投出。所以,當委內瑞拉投手,沒有停頓即將球投出時,主審裁判就引用此一規則,判定中華隊壘上的跑者,各推進一壘。(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