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3-18(賈亦珍/台北)
「經濟困難是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有意跳槽那魯灣但仍未作最後決定的兄弟象隊李居明昨晚說:「我主要爭的是球隊的改革,以及所有隊員福利,但球團根本不談此事。」李居明昨晚對領隊洪瑞河的指控發表聲明說:「我承認在處理上有疏失,但絕對不是只為了錢。」他承認那魯灣已匯了四百萬元入他的戶頭,但他表示,不代表一定要跳槽,他現在還未作決定,這筆錢動都沒動,而且也已與那魯灣講好,如他決定留在兄弟隊,把錢退還即可,這筆錢其實是那魯灣要證明誠意才匯入的。一個月薪三十萬元的人怎麼會缺錢?李居明說,他自己買房子貸款有一百萬元,父親方面有七十萬元,大概需要的是兩百萬元就可以解決經濟問題,錢數並不多,但他要養的不只自己一家,而且三十萬元在扣稅及一些一開銷後,所剩也有限,而且他還有其他的貸款,而職棒大環境的不確定性及自己的中年危機感,是他想換環境以及想向球團爭取進一步保障的原因。因此,李居明說:「錢是原因之一,但不是最主要的。」洪瑞河昨天曾表示,李居明若有這方面困難,可以找他解決,但李居明表示,他不願意把這件事變成一個「暗盤」,尤其他己先行向隊友透露有意跳槽後,如果「私下」接受公司幫助而留下,到時怎麼帶兵,人家會怎麼看他?「教官」曾紀恩前天跟他長談時,他把這個想法告訴曾紀恩,並且希望曾紀恩向公司轉達他希望一次解決全隊合約及福利的問題,他的建議是老球員重簽約,並給一筆重簽約金,新球員今年被扣的薪水則希望在年底調回來,但前天與洪瑞河的會談中,洪瑞河隻字不提,只是一直用他簽的合約書要逼他就範。提到與兄弟的教練合約書,李居明表示,他簽的時候沒有深思,甚至是在人情壓力下簽的,當晚他越想越不對,這樣又會成為另一個「暗盤」,所以第二天他提出想重新考慮的要求,他承認這個作法是有瑕疵,但考量時絕非因為有意到那魯灣。對於洪瑞河前晚會談時,一再地說如果昨天不出席記者會,就要把合約書公開,甚至說要告他,李居明相當不高興,他昨天凌晨回家後一直長考無法入眠,就是為了此事,他記得簽的時候洪瑞河告訴他這紙合約「只有我們兩人知道」,現在卻成為要脅他出席記者會的工具,他忍不下這口氣。李居明說,如果公司能答應他的改革計畫,他早決定留下來了,而一再猶豫,也只是希望再作爭取,但現在搞成這樣,回頭已難。對於出席記者會,李居明也說,他當時不置可否,頂多笑笑,未給確實答覆,他的想法是已告訴他們還未作決定,出席記者會豈不奇怪,只是礙於人情不便當面拒絕,只好第二天再打電話婉拒,沒想到變成他出爾反爾。他承認整件事他有疏忽之處,例如沒有想清楚就輕率簽下合約,第二天又後悔,例如沒有當場明快地拒絕出席記者會,但他也說:「我一輩子打球,這些牽涉到法律及人情世故的事,實在不會處理。」未來之路怎麼走?李居明說:「原來有三條路,現在只剩兩條了。」他曾跟他的妻子說:「老婆,乾脆不打了。」他承認公司一直對他很好,這也是他一再猶豫的原因,但事情鬧到這地步,他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