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打擊」又出問題:(聯合報)

1978-05-04(本報記者姚家遂)

我國棒球界對於「指定打擊」的含意,一直混淆不清,昨天葡萄王對可口之戰,又因「指定打擊」問題,教練與裁判發生爭執,相持不下。當時,可口以蔡旭峰主投,但為了保持蔡旭峰的體力,由黃打龍擔任「指定打擊」。蔡旭峰投完五局,改任三壘手,投手改由陳廷祥接替,而黃打龍仍然擔任「指定打擊」。葡萄王經理簡永昌向大會提出異議。他認為,投手若一旦改任其他防守位置,「指定打擊」就不應該存在。換言之,蔡旭峰改任三壘手後,即須上場打擊,黃打龍理應下場。但大會卻有不同的看法,認為「指定打擊」仍可存在。由於當時葡萄王已以五比零領先,簡永昌見大會不接受他的抗議,也就算了。到底誰是誰非呢?簡永昌根據的是一九七七年出版的英文國際業餘棒球規則第六條第十款。大會方面則是以日本職業棒球規則為藍本。「指定打擊」原是美國職業棒球的產物,國際業餘棒球協會採用,實施未久,大部份的會員國對於其中的含意瞭解不深。照理說,英文國際業餘棒球規則應是定案,但國內棒球界人士懂日文的較多,才會依照日本的規定,造成了不必要的爭論。如果,國內能有一本中文棒球規則,裁判按照規則內容執法,爭論就不會發生。問題是國內的成人棒球規則已是十多年前的「老古董」,無法作為今日比賽的依據,難怪問題層出不窮。(本報記者姚家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