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協擬定四項草案:今邀有關人士開座談會(聯合報)

1978-01-04(台北訊)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定今天下午二時在羽球館餐廳召開成人棒球運動檢討與策劃座談會。棒協邀請該會常務理事、各球隊經理、教練及各新聞單位體育記者參加。棒協已經擬定「中華民國成人棒球隊及隊員管理辦法草案」、「中華民國業餘成人棒球國家代表隊春秋季選拔賽辦法草案」、「中華民國業餘成人棒球資格賽辦法草案」、「中華民國業餘成人棒球乙組聯賽辦法草案」四種,供參加座談人士研討。這四種辦法草案,在今天的座談會上將有或多或少的修正,然後提交棒協理監事與各地方棒球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在球隊與球員管理辦法草案中,所有棒球隊應在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向棒協登記,一年有效,每年要重新登記。沒有登記的球隊不得參加棒協主辦或協辦的比賽。滿十八歲的學生球員除登記為就讀學校之球隊外,得隸屬其他一個球隊。登記有案的球隊隊員發生隊籍變更時,除因學籍之變更或兵役關係外,離隊隊員需持有原屬球隊離隊同意書才能參加其他球隊,否則不得參加棒協主辦的比賽。另外,球員毆打裁判或球員互毆者,除負刑事責任外,得予停賽二年以下之處分。辱罵裁判、口出粗言或有粗魯行為者,予停賽一年以下之處分。在國外有不名譽之行為者,予停賽一年之處分並限制其再出國比賽。行為不檢或其他違反體育運動精神之行為者,予警告或停賽六個月之處分。棒球國家代表隊春秋季選拔賽辦法草案中,春季比賽在四月份舉行,秋季比賽在八月舉行,比賽方式採七隊單循環賽取前四名再單循環賽,每年八月以前,需派隊出國比賽時,以春季選拔賽的冠軍為骨幹,九月以後出國時則以秋季賽的冠軍為基本隊。國家代表隊的領隊由冠軍隊推薦,經理與教練由冠軍隊推舉一人,棒協指派一位資深教練共同負責球隊訓練與比賽之指揮。國家代表隊的組成,冠軍隊選出五分之三的球員,其他五分之二由棒協就參加比賽的隊伍中,視守備位置情形依球員守備率、打擊率甄選。在春季選拔賽之前,當年二月間先舉行成人球隊資格賽,凡是在棒協登記的球隊都可參加,採單循環賽制,前七名球隊就成為甲組隊,再參加春季選拔賽。十一月份時,棒協將舉辦乙組聯賽,獲得冠軍的球隊將晉陞為第二年的甲組球隊。在棒協的計劃中,從今年起,一年的甲組球隊比賽將達到五十多場,比以往超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