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11-19(本報記者‧楊武勳)
中華成棒代表隊隊員高英傑既然被世界業餘棒球協會判定為職業球員,當然要喪失業餘球員資格了,究竟高英傑是在什麼情況下與美國辛辛那提紅人隊簽的約?目前仍在尼加拉瓜的全國棒球協會理事長謝國城,接受本報記者越洋電話訪問時說,辛辛那提紅人隊的太平洋區球探安地.霍森一再到我國,希望能羅致高英傑,由於高英傑仍未服兵役,我國政府不准他提前到美國打職業棒球。安地.霍森仍然不死心。他拜託謝國城出面斡旋,謝國城也愛莫能助。謝國城說,他已經跟安地.霍森說得很明白:一切待高英傑服完兵役後再說。沒想到高英傑居然會與該隊簽約,而在尼加拉瓜被檢舉,使中華隊出個大「洋相」,真是不可思議。到底錯出在那裡?他也莫名其妙。謝國城說:『回國後,我一定要查個究竟。』以目前的情形看來,辛辛那提紅人隊在華的聯絡人李武智是最清楚整個事情來龍去脈的人。因為,從高英傑被美國球保看中,到被網羅,乃至與辛辛那提紅人隊簽約,李武智一直居中聯繫。且先根據李武智的說法,談高英傑被辛辛那提紅人隊網羅的經過。民國六十二年,辛辛那提紅人隊的太平洋區球探安地.霍森來華看我國青棒代表隊選拔賽,發現高英傑是可造之才。等到中華青棒隊前往羅德岱堡參加世界青棒賽,霍森又專程趕去觀戰,決定要吸收高英傑到紅人隊。他透過關係認識在台北美國學校擔任體育教師的李武智,聘他為駐華的聯絡人,希望他促成這件事。李武智曾獲選為我國參加墨西哥奧運會的體操選手。他太太是美國人,也在台北美國學校教書。李武智與台北體專棒球隊教練林敏政是師大體育系同班同學,因此又找林敏政幫忙。不過,在事前他未向林敏政表明他與辛辛那提紅人隊的關係。林敏政也希望他的學生高英傑有更好的前途,便答應促成這件事。當時,林敏政認為,李來發與高英傑是最佳搭檔,且朝夕相處,情同手足,希望他們兩人將來能一起打職業棒球。於是,在民國六十三年,霍森、李武智、林敏政、高英傑及高英傑的父親,還有李來發及他的母親,在圓山大飯店開始談判簽約事宜。首先談到加入該隊的條件,一開始開給高英傑的安家費是一萬美元,李來發是一千美元,等到了美國,先做預備球員,一個月五百美元,因有譚信民的前例在先,林敏政與霍森討價還價,最後談妥的條件是:高英傑安家費三萬美元,李來發是五千美元。價錢及條件談妥後雙方同意:這份草約在高、李兩人服完兵役,到美國正式向美國職業棒球聯盟申請登記,屬於辛辛那提紅人隊預備球員,並開始領安家費及月薪時才生效,這一點在合約上說得清楚。另外,霍森答應由李武智負責給高英傑及李來發補習英語,按月付給李武智補習費。但是,高英傑及李來發只補習一、兩個月就停止了。這個合約為期兩年,作用是預約高英傑及李來發,別的職業隊不可再動高、李兩人的腦筋。因此,簽了約並不失去高、李的業餘球員資格。去年二月,雙方續約,高英傑的安家費已提高到四萬六千美元。續約時,林敏政根本不知道,因此,他不曉得合約上,是怎麼寫的。問題就出在這上面。續約的這份合約上沒有註明期限多久也沒有註明高、李兩人到美國正式加入辛辛那提紅人隊合約才生效等條文,合約上規定,高、李親自到達球隊報到後付給安家費及月薪。這一條文與以前所簽者已有所不同,高,李兩人未弄清楚就糊里糊塗的簽名同意,當然辛辛那提紅人隊,可以把這個合約拿到美國職業棒球聯盟去申請登記,高、李也就莫名其妙的變成職業球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