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如嚴重鬧場 主審可沒收比賽:(聯合報)

1998-08-27(記者林新輝/嘉義報導)

台灣大聯盟為杜絕球迷鬧場而影響比賽,祭出主審有「沒收比賽」裁量權的強硬手段。前晚在嘉義縣立棒球場舉行的年代勇士與聲寶太陽之戰,八局下,太陽因策動一次藏球觸殺成功戰術,引發勇士球迷不滿,一名激動球迷混進本壘後方,向正在開會的裁判咆哮,並摔椅子。昨天勇士後援會球迷賽前再度向台灣大聯盟秘書長黃瑛坡提出抗議,啦啦隊的鑼鼓陣也拒絕在比賽時為勇士打鼓加油,勇士隊加油區昨天顯得安靜許多。黃瑛坡表示,聯盟能接受地主球迷為地主隊權益而提出抗議,但是為維護球場尊嚴、顧及雙方球員安全,絕不允許球迷離開看台到球場內抗議,未來球迷抗議若超越規範,將授權裁判依照當時情況處置,嚴重時可沒收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