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棒隊登記及球員管理辦法 棒協重新公佈 決定加強執行:(聯合報)

1977-10-01(台北訊)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決定接受各方建議,重新公佈成棒球隊登記及球員管理辦法,決定加強執行。全國棒球協會表示,民國六十三年已制訂成棒球隊及球員管理辦法,因許多球員一再變更隊籍,未向全國棒球協會辦理變更登記,而舊管理辦法對這類球員無約束力,也就無法阻止球隊的挖角之風。全國棒球協會表示,無固定球員,只在參加比賽時臨時湊合的球隊,該協會考慮在今後舉辦的各項比賽,從比賽辦法中加以限制。例如限制新成立的球隊應在比賽六個月前,已向該協會登記有案,且證明在此期間有繼續集體訓練的事實,才可以報名參加。各界有關成人棒球發展的其他建議,全國棒球協會將召開理監事會議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