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07-07(記者黃顯祐/台北報導)
全國體育總會昨天召集全國棒協、中華職棒聯盟及台灣大聯盟進行修改三方協議書的協調會,會中達成未來將成立仲裁會或執委會作為仲裁單位的共識,而修改時也考慮加入處罰條款。昨天並未進行協議書的逐條修訂,今天下午三時各方代表將再協商,全國體總表示,協商沒有時間表。昨天達成的成立仲裁會或執委會,將由行政院體委會、體總、棒協及兩個職業聯盟各推派代表組成,未來若有破壞協議書的情況,將交由仲裁會或執委會討論。另外,由於待役男陳志誠在台灣大聯盟上場,被認為違反原本的協議書規定,但卻沒有任何罰則,因此未來修改時也將加入處罰條款,使協議書更具強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