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招商拋繡球 財團大集合:得標者可獲七十年使用權 每年須保留十天辦公益活動 預計年底前開工(聯合報)

1998-04-21(記者楊金嚴/台北報導)

被視為台北市政府近年重大建設之一的巨蛋招商案,市府昨天舉行說明會,吸引數十家財團、大企業人員到場,得標者可獲巨蛋體育館基地七十年的開發使用權,但每年要保留十天,免費供市府各部門舉辦相關公益活動之用。巨蛋和周邊的相關設施開發經費兩百卅億元,採BOT進行配合這計畫,市府將把旁邊的技擊館、松山警分局、社教館、體育場拆除,依市長陳水扁指示,市府希望整個興建案在今年年底前開工,施工時間三年半。參加說明會的包括環亞百貨、中華開發、中國人壽、統一企業、大陸工程、中華工程、榮工處,太平洋、宏泰、冠德、僑泰、捷和、長億等建設公司、日立造船、三菱商事、三菱重工、竹中工務等。市府的招商初步原則,財務能力上,以聯盟方式招標者,領銜公司實收資本額在廿億元以上,聯盟各企業成員實收資本額總和不得低於四十億元,單一公司參加招標,實收資本額應在卅億元以上。興建和經營能力上,要求團隊成員,應有興建三萬個以上固定席次且具完整防災計畫經驗,和管理維護經驗;招標分資格和價格標兩階段,資格標部分,投標企業除應具的一般財務條件外,應提送財務、經營、興建和交通維持計畫。價格標部分,主要依提出的權利金高低作為決標依據,權利金一次收足;地租部分,依當期公告地價的百分之二計算,興建期間得減半計收。押標金五億元,履約保證金廿億元。為維持整個案子的整體規劃、設計和營建品質,得標團隊須由市府委任的的顧問團隊,執行建築案的興建和監造。主持說明會的巨蛋小組召集人台北銀行董事長廖正井指出,市府首次將陸續開說明會和公聽會,瞭解業界意見,以辦好BOT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