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07-01(台北訊)
明德青棒昨天因「問題球」幾乎退賽而判失敗,經勸解後再賽、不料反而以一分擊敗了華興隊。這場比賽賽至第六局前半,雙方零比零,華興隊員周登泉擊出強勁滾地球,球通過三壘壘包,滾到左外野,三壘裁判林朝琴判界外球,但主審王兩傳判界內球,因此周登泉攻佔二壘,成為二壘安打。明德隊教練翟學電認為這是界外球,不是二壘安打,主審王兩傳堅持這是界內球,不接受明德隊的抗議,並宣佈比賽繼續進行,但明德隊球員退出球場在球員休息室,表示要棄權。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長高泉榮,都勸明德隊繼續出場比賽。當明德隊決定再比賽,距主審宜佈繼續比賽己經過了十三分鐘。按照棒球規則的規定,比賽中發生問題中斷,主審宣佈繼續比賽過了五分鐘,一方仍不出場比賽,可判決該隊自動放棄權利,由另一隊獲勝。華興隊方水泉根據比賽規則的規定,認為對方已超過五分鐘不再出場比賽,應判決該隊棄權,但大會認為明德隊經勸解已決定再出賽,而且雙方還是零比零不分勝員,比賽能圓滿進行最好,因此未裁定明德隊棄權。結果,明德隊在第八局攻得一分後,開始下大而,反而以一比零獲得裁定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