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抗議過當 全都罰:(聯合報)

1998-03-24(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台灣大聯盟昨天針對三月十九日聲寶太陽隊山洪、總教練愛爾蘭與主審紀華文抗議一事作出裁決,山洪罰款五日薪、禁賽一場,三月廿七日生效,愛爾蘭罰一日薪水,紀華文口頭警告。裁決理由分別是,山洪口出穢言、被驅逐出場後仍做出不雅手勢,加上山洪又是累犯,處罰較重;愛爾蘭與主審紀華文抗議時,用雙手推擠主審胸部,扣一日薪。至於紀華文,在處理愛爾蘭抗議時,用胸部挺撞愛爾蘭,是一挑釁行為,給予口頭警告,這也是台灣大聯盟第一位遭到口頭警告的主審。